*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和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和*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发〔〕18号)、《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办发〔〕32号)和《关于申报开发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经报请市*府同意,现将侯马市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公益性岗位退出不足1年或在企业任职(兼职)的,不能报名。
二、招用人数
招用人数60人。
三、报名办法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侯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