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查处取缔低俗真人秀:不能炫富过度明星化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知,要求真人秀节目摒弃“靠明星博收视”的错误认识,不能把节目变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场所,不能助长高片酬、高成本的不良风气。总局将对优秀的真人秀大力扶持,对低俗有害的真人秀坚决查处纠正直至取缔。
原文如下:
近年来,电视真人秀节目越来越热,已经成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一个重要节目类型,为广大观众提供了更丰富的收视选择。大多数电视真人秀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受到社会好评。但也有些节目既不攀登正能量的高峰也不触碰负能量的底线,“有意思”但没意义,收视率虽高但缺少价值引领,有的甚至传播错误价值观或流于低俗,引起舆论批评。当前有必要对一些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和调控,要坚决抵制此类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努力转型升级、改进提高,丰富思想内涵,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实现积极的教育作用和社会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真人秀节目的价值引领作用。真人秀节目在策划和实施等各阶段,都要认真考虑通过环节规则、情境故事、人物言行等,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道德建设、情感婚恋等方面的真人秀节目,不能为吸引眼球就故意激化矛盾,突出放大不良现象和非理性情绪,也不要以“考验”“测试”的名义人为制造和展示“人性恶”事件。真人秀节目嘉宾应坚持道德操守的标准。不允许邀请有丑闻劣迹以及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节目。节目组对嘉宾要加强培训、引导和把关,防止错误不当的言行在节目中播出。
二、贴近火热现实生活,挖掘展示思想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真人秀节目要坚持中国梦主题,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反映中国改革开放伟大进程和人民群众的奋斗创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和生活难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增强对美好未来的信心,起到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的重要作用。要防止把节目办成脱离现实、脱离群众的无聊游戏、奢靡盛宴,避免节目成为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的躯壳,不能助长社会浮躁心态和颓废萎靡之风。
三、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动创新创优。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鼓励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原创节目模式,大力提倡将当代艺术理念与现代技术手段相融合的集成创新,对引进节目模式要适度控制数量,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一地区或国家。要充分利用中华文化元素、中华美学精神对引进节目模式进行本土化改造,坚持以我为主、开拓创新。要树立文化自信,摆脱对境外节目模式的依赖心理,坚决纠正一窝蜂式的盲目引进,对于以合作方式变相引进的现象要坚决治理。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关注普通群众,避免过度明星化。要依据节目内容确定参与节目的嘉宾人选,提高普通群众参与真人秀节目的人数比例。要摒弃“靠明星博收视”的错误认识,纠正单纯依赖明星的倾向,不能把节目变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场所,不能助长高片酬、高成本的不良风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力戒铺张奢华,坚持节俭办节目。
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坚决抵制低俗和过度娱乐化倾向。真人秀节目的本质应是反映时代精神和生活本质的真实电视,不应变成低俗娱乐秀场。真人秀节目要体现真实和真诚,应反映人在特定情境下的自然活动和真实情感,符合事物发展和人际互动的一般规律,不能为了追求戏剧化效果,故意干预事态发展、违背生活逻辑,设计制造与日常生活经验反差较大的环节和“看点”,引起观众对节目真实性的质疑,特别要防止明星嘉宾作假作秀、愚弄观众。不得设置违背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的节目规则与低俗噱头等。真人秀节目应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对少数有未成年人参与的节目要坚决杜绝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的不良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六、切实加强管理和调控,引导真人秀节目健康发展。总局将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对各档真人秀节目的分析研判,结合广大群众和专家的意见,按照“好节目进入好时段”的管理理念,通过*金时段节目备案、各类评奖评优等管理机制,倡优抑劣,科学调控。对于优秀的真人秀节目大力扶持,对于缺少价值和意义的真人秀节目加以抑制,对于内容低俗有害的真人秀节目坚决查处纠正直至取缔。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相关播出机构研究改进提高真人秀节目,对经手上报备案的真人秀节目要严格把关。各级广播电视收听收看机构要加强对真人秀节目的监看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警示、及时纠正、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