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对外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
从10月份起,我市正式对外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1日-12日的监测数据表明,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据悉,我市公开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除PM2.5数据外,还会公布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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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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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臭氧等监测信息。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市被列为省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实施的城市,须在10月底前完成监测点位的数据传输与信息发布系统联工作。作为第一期4个城市之一,我市共有4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需要完成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联管理平台实现直联。
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工作得到市*府的高度重视。在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市站在联设备到位后,即刻邀请省站联小组专家共同开展联工作。9月4日至6日,在省站及兄弟站联专家指导下及市站技术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克服实践经验缺乏、联仪器品牌多等诸多困难,实现了西山坡、化工医院、新城区龙湾公园、连山区*府子站与国家的直联工作,同步开展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开始试发布,通过试运行发布相关监测数据,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强化公众对新标准的理解和认知度,确保10月1日正式对外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直联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我市落实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标志着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又上新台阶,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实施及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