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惨死公交车上的九重悲哀
《新京报》6道,14岁女孩小容(化名)在北京726路公交车上“与售票员发生冲突”,被售票员卡住脖子后昏倒,抢救无效死亡。读完报道,连日来一直被这件事折磨得坐卧不宁,有话不吐不快。虽然现在再来谈这个话题已经有些晚了,但我想还不算时过境迁。
这首先是一个令人十分痛心、十分气愤的事件。我们不能理解和不能想象,一个30多岁的妇女,一个应该是当了妈妈的人,对一个花朵般的孩子怎么能下得了杀手?如果这是杀人恶魔张君干的,如果是强盗图财害命……但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我都无话可说。我只是惊诧于这名售票员是为了什么?她怎么了?是她刚下班疲劳易怒、对社会不满,还是她素质低下,心中一片沙漠?如果是这样的个人因素,所有的社会工作者都应注意的是,无论GDP如何增长,即使我们可以像天仙一样衣食无忧,我们都不能忽略人的进步、忽略人的心灵的安宁。在一个转轨变型的时期,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有时还十分尖锐,调和矛盾,修身养性,共建和谐社会,不仅是*府的事情,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事情。
如果是体制的因素,更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在机场、酒店,我们已经能够享受到较好的、接近于国际水平的服务,但我们似乎很能容忍公共汽车上的拥挤、污浊和售票员的粗暴态度。*府的主要职能,就是为公众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为什么我们要致力于那么多干不好的事情,而不去干好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基本而又简单的工作呢?售票员的行为似乎有一个合乎公交规定的很好的借口,但她显然是夹带了私货:以一个合理的小理由对冒犯者实施了最严厉的惩罚。她给我们的启示是,有没有其他公务人员拿着鸡毛当令箭,以虚假、捏造等种种理由扰民滋事?举一反三,对公共交通状况加以改进,不是为了奥运,不是为了首都形象这所有的外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尊严和改善我们的生存状态。
应该说,这是一个偶然事件。因为我个人相信售票员并没有杀人的意图,但她使用的手法足以置人于死地。再者,就一个社会而言,“偶然”是一个不存在的词汇,这不仅因为就当事人而言事件一旦发生就是百分之百的,还在于,如果我们存有漠然视之之心,偶然就会成为必然。所以我非常不能同意一些友的评论:在是非分明的事实面前,有人一味辩解售票员如何辛苦,把归结于孩子的出言不逊;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还有人发出这样的评论:“父亲74岁、母亲58岁、女儿14岁,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家庭……”鲁迅批评过的麻木的看客,而今还玩起高科技了,怎不令人心惊?
死者长已矣,但愿这个年轻的生命的离去能唤醒生者的良知,我们的社会能得到改进,她的死才算有所回报。否则,这样的偶然现象或许明天就会降临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王守泉) 来源:《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