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猪期货的上市分析
摘要:猪肉是我国人民最常食用的肉类食品,占肉类总消费量的比重长期保持在60%以上。近年来制约我国生猪业发展的内外部因素日益复杂多样,存在的问题日益凸出,已经影响到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消费。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表明,期货市场可以很好地发挥转移贸易风险和价格“指示器”的作用,已成为生产经营者的避险工具。畜产品期货在国际市场上已有数个成熟品种,但在中国这一系列品种还是空白,因此推进生猪期货上市对于国内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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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猪期货 价格发现 必要性 可行性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2015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受猪肉价格上涨等影响涨幅达1.6%,为本年度最高。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在CPI统计中的权重高达9%,对我国居民的正常生活消费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而近些年来全国生猪价格一直处于波动状态。在2006年-2014年的震荡中,2006年全国生猪价格整体处于最低位,2007、2008年大涨,2009年价格持续下滑,2010年年末价格再度抬升,2011年全国生猪价格处于最高位。年内价格波动基本呈现3、4月份价格最低,之后震荡上涨。
蛛理论可以解释近些年我国生猪市场剧烈波动的现象。所谓“蛛模型”紊乱现象,是指不同的时期某商品的价格波动,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化呈现出趋向于不同类型的“蛛模型”的现象。近些年,国家对畜牧业的*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宏观调控的手段逐步加强。*策补贴(包括良种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能繁母猪补贴),收储等措施在某一时段上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稳定猪价作用,但由于*府部门获取信息不全面,则可能会干扰市场的自我调节。如2007年*府为应对当时生猪价格飞涨而对猪肉价格和生猪生产同时进行补贴,这为2009年的生猪供应量的激增埋下了伏笔,进而导致生猪供大于求,价格下跌。
生猪价格问题说到底是市场问题,目前生猪价格出现的大幅波动已经反映出生猪市场价格调控的失灵。市场问题还需市场解决,生猪期货就是这样一种可与*府宏观调控互补不足的市场调控措施。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其交易机制使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具有趋同的特征,在大量的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参与期货交易的过程中,通过对同一种商品进行价格判断,集中地反映了供需关系,能够体现商品的真正价格水平。
美国、韩国、德国等国家均存在生猪期货市场,其发展历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对于中国生猪期货市场有重要指导作用:1.套期保值者的参与是期货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生猪产业链上的经营者有较为强烈的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需要,且多数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标准,能够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这是生猪期货市场发育并能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必要条件。2.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发展和功能有效发挥的基础,期货市场发展和功能发挥不仅需要现货市场具备一定的条件,更需要期货市场不断适应现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正。
2013年11月8日,鸡蛋期货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鸡蛋期货作为国内首个生鲜品种,其推出上市丰富了国内期货市场品种体系,该期货的成功上市及运行表示出畜牧类期货在我国市场顺利运行的可能性。为生猪期货在中国的上市打下了基础并对生猪期货合约的设计提供参考。
我国生猪市场特点、国内外实践经验均为我国生猪期货的上市提供有利条件。此外,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及技术支持也都有了相应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迅速;我国冷链物流技术发展良好;我国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已经形成;前期准备充分和国家*策支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养殖业规模化程度低;生猪品质标准化程度较低。
作为期货的一种,生猪期货具有一般期货的共同点,然而生猪是活物,不可分割,因此其交割、运输、结算又具有自身特点。考虑我国生猪期货的有利及制约因素,借鉴国外生猪期货及我国农产品期货合约的制定,对我国生猪期货上市的操作提出如下建议。
1.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从2001年起就开始了生猪期货的研发工作,现已完成生猪期货合约及规则的设计工作,合约及相关制度符合现货市场情况,切实可行。目前,上市生猪期货的*策、市场、技术条件均已具备,大商所上市生猪期货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生猪期货交易制度和规则:生猪期货标的物的选择要坚持大品种思路,可以采用德国的做法,对生猪交割的各种身体指标作出标准规定,建立客观性指标评价,增加生猪期货活体交割的灵活性。生猪价值通过体重可估计出肉量,活体背膘厚与瘦肉率高度相关,这两个指标可反映生猪经济价值。交割暂采取实物交割,抑制生猪期货交易的过度投机。针对生猪期货标的物难以储存的特点,在交割方式上可以进行大胆创新。一是采用交割库分设制。针对全国养猪大省或片区,分区在重要的养殖地、消费地、集散地等设立生猪交割仓库。二是实行交割一体制和就地转化制。生猪是动物活体,在进行交割时要坚持“随进、随检、随交、随收、随宰”的一体制交割,交割应采取养殖场、屠宰厂、现货批发市场“三场(厂)一体”的交割方式,可以借鉴试行“车(船)板交割制度”,以节约仓储资源,为顺利交割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将不能在区域内配对交割的实物在进行跨区配对交割时实行物理形态转化,以便于跨区运送交割。三是变革交易所结算程序。应该坚持“先逐区进行区内优先配对交割,差额再跨区进行配对交割平差”,即区内到期交割或期转现优先。在风险防范方面应针对生猪期货特点设计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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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金:此文获得西南民族大学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X2015SP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