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桃园·俄么塘
俄么塘桃坪羌寨纯玩两日游
俄么塘
又名俄木塘,方圆数十平方公里的俄么塘草地,一片鲜花的海洋、一路芬芳的人间天堂,堪称“高原桃源”,宛若“人间仙境”,整个花期将持续到10月。不同时节,不同种类的鲜花竞相绽放,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花海仙境,规模之大、密度之高、珍稀植物种之多、色彩之丰富,均为高原草原地区所罕见,被游客称赞为“最美草原花海”。湛蓝的天空、高耸的雪峰、辽阔的草原、浩瀚的花海、交相辉映,融为一体,让人心驰神往,流连忘返。除了草原花海景观,还有生态保护完好的20处大小不等冰渍湖景观,其中最大的措琼神海面积约为公顷,相当于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是措琼沟湖泊群中最壮观的奇景,当地牧民视为“圣湖”。
天数
线路安排
住宿
早
中
晚
D1
成都-理县—米亚罗—俄么塘景区
俄么塘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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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俄么塘景区—桃坪羌寨—成都
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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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程仅供参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地点和游览顺序。
第一天:成都-理县—米亚罗—俄么塘景区
早上统一集合(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出发。早上沿岷江风光而上,沿途经过都江堰、紫坪埔水利工程,感受大地震灾后重建爱心凝聚的神奇力量,后经全国最大红叶风景区--米亚罗,穿越鹧鸪山遂道(海拔km),进入红原县境内的刷马路口,过红*长征会师地--刷经寺,来到红原县壤口俄木塘草原花海,俄么塘花海位于省道线深处,方圆余亩的草原是一片花的海洋。
以至被游客称为“最美的草原花海”。景区内各种颜色的小花,*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漫山遍野,一望无际。湛蓝的天空,高耸入云的雪峰,空旷的草原,浩瀚的花海,相互辉映、融为一体……让人心驰神往,在这里感受蓝天白云,绿草繁花,帐篷炊烟,牛羊骏马,盘旋的雄鹰,如诗如画,气象万千。晚上参加特色草原篝火晚会,玩独家网红烟花,感受不一样草原情怀!入住景区露营房车/帐篷(2人一顶户外房车/帐篷),躺在花的海洋中仰望深邃寂静的夜空,星星为你点灯,繁花为你站岗…感受的美妙情怀…
1.出发前1天下午6:00-8:00以短信
形式发送,内容为:集合时间、地址、领队电话及旅途温馨提示,收到导游通知短信后请立即回复自己和同行者的名字,并提醒同行者查看,谢谢配合导游。
2.请勿迟到,未赶上视为放弃本次旅行,所有费用不退;中途退团、所有费用一概不退,敬请见谅。
3.若晚上8点后(节假日9点后)还未收到,请联系报名处(时间未到请勿催促以免安排冲突,导游正在积极联系中,感谢理解)。
第二天:俄么塘景区—理县—成都
早晨伴随着太阳的升起,迎着草原的第一缕朝霞,呼吸着泥土的芬芳,再次拥抱这片美丽的草原,拍照,赏花或是三五好友一起嬉戏(宿露营帐篷的游客需要整理好帐篷,完好无损的归还景区)午餐后踏上返程,乘车沿岷江支流杂谷脑河谷一路前行,抵达神奇的东方古堡——桃坪羌寨新区寨子(自由活动),古老的羌民居、碉楼,朴质的羌族当地人,可以感受淳朴的民风民俗和羌族的传统文化;而后经汶川、返回成都,结束愉快旅程!
1.如遇堵车或者自然因素导致为我社无法控制情况,建议外地的小伙伴下高速再订票,以免误了时间。
2.景区游览时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体力及时间,自行决定游览远近。切记一定要结伴而行,切记沿景区规定步行道游览、不要跨越安全警戒线,注意安全!
可根据团队定制增加或减少所含项目
1、用车:大通c型房车
2、住宿:俄么塘景区指定标准住宿房车/帐篷(如遇单男单女无法拼房,现补单房差)。
3、导游:6人内司机兼导游。
4、保险:旅游意外险,旅游车座位险。
5、购物说明:全程绝不进任何购物店(各景区内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购物店范围游客不能因为厕所旁边和里面有物品贩卖而投诉导游或旅行社安排购物。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
6、小孩:1.1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含半餐,一正座车位,意外保险;如果产生其他费用请自理!
7、用餐:3正1早(早餐如特殊情况可能为路早),赠送项目,不用不退。
8、门票:俄么塘景区门票,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即优惠及放弃均不退费)。
可根据团队定制增加或减少不含项目
1、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各地至成都往返大交通、景区便民设施,酒水、个人消费、景区内索道、沿途小门票、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有说明除外)。
2、此行程产品价格均不包含发票,如需发票请另行支付税金!
3、措琼海观光车30元/人等自费项目。
4、如遇单男单女无法拼房,自行补单房差。
1.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相关费用不退,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府行为、天气、航班延误、取消、管制、故障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的其它费用,我社概不负责,此类费用由客人自理自费。我社在保留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和住房。旅行社可以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
3.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
4.关于购物店定义:沿途景区景点、餐厅、厕所、加水点、酒店、高原缓冲服务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包括但不限于牛肉、藏药、银饰品、玛瑙蜜蜡等等)、预防/缓解高反用品等贩卖摊点,高原补给服务站有工作人员普及高原反应防范知识等,当地藏民向游客兜售商品等等,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范围,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
关于自费项目:沿途景区配套设施,交通摆渡车(观光车、电瓶车等等),小门票,不含的餐食住宿等等属于客人未包含的自理项目,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推荐自费项目,请不要误解。若因此造成的投诉我社均无法受理,敬请理解!
5.关于宗教:甘孜州、阿坝州地区为藏传佛教圣地,景区景点以及寺庙内均有法物流通处,请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根据自身信仰自愿消费。
6.请珍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谨言慎行;晚上外出自由活动不要太晚,最好结伴而行;
7.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自由活动,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8.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好贵重物品及证件;),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责任自负。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请在每次离开酒店和用餐地点前仔细检查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1、安全提示:参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您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请入住酒店后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2、特别说明: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3、关于旅游意外险:
①本社所有跟团游产品均包含免费赠送的旅游意外险1人1份;此险需要游客在报名时及时提供出行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交由旅行社及时购买后方可生效。关于旅游意外险的生效时限:行程出行当日统一集合出发后立即生效
②若游客在报名时未提供身份信息的,而是出行当日后补的,则该游客的旅游意外险生效时间为提供身份信息后的2小时后保险开始生效;
③免责申明:若截止出行当日上午10:00整游客仍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的,则视为该游客自动放弃享受投保旅游意外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游客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④若遇游客坚持拒绝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投保旅游意外险;需游客本人当面签署;若既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又不愿签署的,本社有权拒绝接待,敬请理解!
4、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游客中途离团或退团,视为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泥石流、塌方、大风冰雹、堵车或交通管制等〉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或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6、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7、因感冒、发烧病症会在高原地区加重,并且会诱发高原反应现象并导致高原反应加重而危及生命,所以不建议患有这些病症的客人参加此行程。
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以上特殊人群或患有以上疾病的朋友我社无法接待,敬请理解!
也请游客切勿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
此行程单作为《国内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人代表同行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的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
同意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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