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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5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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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招商引资工作简报

第2期

合山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年7月21日

工作动态

(一)1-6月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6月底,合山市所实施项目到位资金17.2亿元,完成全年到位资金指导性指标任务28亿元的61.43%,其中外资到位资金万美元,完成全年到位资金指标任务万美元的64.7%。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个(28号铁轨旅游二期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合山金润达农业光伏科技公司亩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及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投资4.6亿元;乐满壮寨乡村旅游一期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完成任务3个的%;引进过5亿元项目1个(远辰集团旅游小镇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完成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年5月11日,来宾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主要听取各县市(市、区)各专业招商组工作汇报及第二季度外出招商工作计划。潘振学市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2.年5月12日,潘振学市长带领市国土局、住建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到南宁广西远辰集团进一步洽谈我市旅游小镇投资事宜。蒙贵禄副市长陪同参加。

3.年5月17日,孟涛副市长带领市招商局、水产畜牧局、工管委等部门赴昆明考察圭山养奶项目。

4.年5月18日,我市招商组组织招商小分队赴深圳开展工作,主要拜访深圳广西商会、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及部分企业,为下一步召开推介会做准备。

5.年5月24日,潘振学市长、韦辰林副市长一行到广西西江投资集团洽谈合山港建设相关事宜。

6.年6月14日,韦辰林副市长带领市招商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工管委等部门负责人到都安鼎丰(香港)投资集团和广西华纳集团进行考察。

7.6月20日至22日,由来宾市招商促进局罗尧副局长带队赴杭州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项目招商活动。团队在颐高集团相关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了杭州市安吉县余村绿水青山电商平台和杭州梦想小镇,以及参观颐高集团,并与该集团副总裁顾鹏先生进行了座谈。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还有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忻城县和合山市的各一名领导。

8.6月23-25日,广西农业项目合作洽谈暨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副市长张博特率领市招商局、农业局以及企业代表参会,充分利用“农洽会”平台展示农业成果,积极开展借会招商工作,发放《广西合山市投资指南》余份,推介我市重点招商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9.6月28日下午,来宾市委、市*府召开全市开放发展暨招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区开放发展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新常态下招商引资工作。我市由潘振学市长率队参会,会上我市向来宾市*府主要领导递交《年招商引资责任状》,并作招商引资工作汇报发言。在会议第一阶段举行的年第二季度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中,我市有两个项目签约,分别是博途旅游公司28号铁轨旅游二期项目、乐满壮寨乡村旅游一期项目。

重点招商活动

(一)赴广东省开展招商工作

1.合山市桂粤合作驻点招商工作组招商成果。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培育重点产业,加大推进招商力度,促进合山市经济的发展。根据来宾市的工作要求,年7月5日,合山市桂粤合作驻点招商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工作组由市*协主席覃扬星同志为组长,市人大*组副书记韦家玲同志、市*府副市长陈清海同志为副组长以及市招商局、经贸局、统战部、城投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组先后分赴到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云浮市等地参观考察企业,开展点对点上门招商,先后考察了深圳市未林森科技有限公司、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通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水体实验发展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洽谈项目21个,签约项目3个,签约项目分别为投资

金额约0.5亿元的年产20万平米人造大理石项目、投资金额约0.5亿元的年产5万吨食品级钙生产项目和投资金额约0.8亿元的恒丰纸业生活用纸生产项目。

2.广西合山市(深圳)投资环境推介会在深圳隆重举行。

7月12日,广西合山市(深圳)投资环境推介会在深圳市商协汇馆隆重举行。

合山市*协主席覃扬星同志、合山市人大常委*组副书记韦家玲同志、合山市人民*府副市长陈清海同志、深圳市广西商会名誉会长、秘书长杨朝仁先生及企业代表出席会议,合山市招商局、经贸局、统战部、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覃扬星同志、杨朝仁先生分别致辞,韦家玲同志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被誉为光热之城、碳酸钙之都、工业旅游城市、中国观赏石之乡的合山市,从地理位置优越、工业基础扎实、矿产资源丰富、重点开发项目、优惠的*策和优质的服务等几个方面对我市的投资环境做了全面推介。

会上,合山市人民*府与深圳市广西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拓宽了我市招商引资渠道。

(二)赴北京市招商

7月14日,由中共合山市委员会、合山市人民*府主办,来宾市人民*府驻北京联络处协办的“年广西合山(北京)投资环境推介会”在北京海淀区成功举办。推介会吸引了在京的50多家企业、商会组织及驻京的部分联络处到会参加。

会议由来宾市人民*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莫晓燕同志主持,合山市委书记莫莲、合山市*协*组副书记覃武仕、合山市*府副市长韦辰林、合山市委办主任吴铁兵出席会议,合山市招商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推介会上,来宾市驻京联络处主任莫晓燕同志就来宾市的总体发展情况作简要介绍。合山市委书记莫莲同志、合山市人民*府副市长韦辰林同志分别介绍了合山市的投资环境、产业导向、重点项目、区位优势及扶持*策。重点推介了合山市岭南科技产业园、碳酸钙产业园、工业旅游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城市大道五大板块项目。

会上,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合山市与赛伯乐投资集团、华夏幸福基业、北京奥立光科贸、泛华建设集团、北京洁航集团等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

广西招商引资激励*策

年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府印发了《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28号),该文件的正式出台,对我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策保障。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外来投资掂量提质,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

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原则

(一)科学激励的原则。遵循目标导向、公开公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一套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二)分类激励的原则。区分激励对象,分类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标准和措施,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园区和我区公务人员给予行*激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资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物质奖励。

(三)分级激励的原则。按照分级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治区人民*府对设区市*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集体和公务人员个人记功评选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由各级财*按比例进行激励,具体为:对选址在设区市本级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与设区市财*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对选址在设区市所属县(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自治区与项目所在县(市)财*按照6:4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第三条激励对象

(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级*府、园区。

(二)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公务人员:指全区投资促进系统各单位、在全区各级投资促进部门或专门人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在职正式干部职工。

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原则

(一)科学激励的原则。遵循目标导向、公开公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一套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二)分类激励的原则。区分激励对象,分类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标准和措施,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园区和我区公务人员给予行*激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资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物质奖励。

(三)分级激励的原则。按照分级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治区人民*府对设区市*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集体和公务人员个人记功评选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由各级财*按比例进行激励,具体为:对选址在设区市本级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与设区市财*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对选址在设区市所属县(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自治区与项目所在县(市)财*按照6:4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第三条激励对象

(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级*府、园区。

(二)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公务人员:指全区投资促进系统各单位、在全区各级投资促进部门或专门人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在职正式干部职工。

目。

(三)对连续3年排名前6名的设区市,在申请发行地方*府债券、企业债券、企业上市、设立自治区*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四)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记二等功评选活动,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评选方案。

(五)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工商局、统计局、绩效办等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各项招商引资激励措施。

第五条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激励机制

(一)为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招商引资新模式,鼓励与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合作,以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开展精准招商,自治区对落户广西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投资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二)凡申请奖励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界定条件。

2.项目须为外来投资者独资或控股项目,并在广西境内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

3.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或万美元以上,并已形成实收资本或固定资产。

4.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已纳入自治区招商引资统计信息系统。

5.不属于房地产(含城市综合体)、矿产资源采选项目。

6.没有超出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项目合同规定的资金到位的最后期限的项目。

(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标准:按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项目资本金批注入的,可累计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项目投资建设期长的,在建设期内形成固定资产可累计计算最多不超过3年;但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0万元人民币。

(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申报审核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业主按要求向项目属地设区市投资促进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后报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备案登记。

2.申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应提供下列资料: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原件)。

(2)引进资金的来源及投资人的确认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投资协议、身份证明等)。

(3)项目背景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土地证或用地审批批复文件等。

(4)引进资金证明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或者项目审批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有银行询证函)、银行进帐单、设备发票及设备入库凭证、记帐凭证(进口设

备有海关报关单及商检部门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等);捐赠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应编制投入资产汇总表。

提供上述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设区市投资促进部门在对项目初审时要核对原件。

3.被告评审制度。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对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备案登记,会同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专家于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奖励项目和单位。

4.被告公示制度。对经审核符合条件拟给予奖励的项目单位,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第六条完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机制

(一)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条件:

1.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符合本办法规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申请奖励条件。

2.成功引进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项目。

3.不属于房地产(含城市综合体)、矿产资源采选项目。

(二)奖励标准:

1.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按照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1亿元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但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2.对成功引进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在万元以上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在0万元以上的,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但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资金到位认定: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认定,按照本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执行。

2.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项目,以货币出资的,须以现金汇入投资企业(应为在广西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的开户银行帐户并投入使用;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出资价值进行评估,且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已纳入自治区招商引资统计信息系统。

(四)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程序:

1.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应在所引项目于广西登记注册之日前,凭以下材料领取并填写《广西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项目投资者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

(2)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设区市投资促进部门对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在收到备案登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3.同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招商引资中介机构。

4.项目投资者不能以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身份就自身投资的项目申请奖励。

5.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可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商或代理招商协议,并直接进行备案登记。

(五)奖励申报审核程序:

1.实行奖励申报制度。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在所引进项目达到本办法规定要求后,可领取并填写《广西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申请表》,并由属地设区市投资促进部门进行初审后,提供以下材料报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审定。

(1)《广西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包括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环保评估批复复印件等)。

(3)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证明(包括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项目投资都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

(6)项目所在地投资促进部门对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招商引资项目的确认函。

(7)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实行奖励审核制度。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审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会同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

会单位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审核一并进行。

3.实行公示制度。对拟奖励的项目、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名单和金额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第七条奖励兑现

(一)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6名的设区市,经自治区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会议审定后,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绩效考核情况通知财*厅、国土资源厅,财*厅、国土资源厅收到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文件后,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奖励资金、下达建设用地奖励指标。

(二)对公示后无异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资金,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期结束后1周内通知财*厅兑现奖励。财*厅接到兑现文件通知后,对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奖励经费,由财*厅拨付至项目所在市、县(市)财*局,并督促由所在市、县(市)落实其本级所负担经费后统一兑现,于3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业主或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金收入的应纳入税款由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自行依法缴纳。

第八条监督问责

(一)各级*府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在开展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工作中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人

民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

(二)自治区绩效办要将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核和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三)对在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中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追加全部奖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中所称招商引资或外来投资,是按照《广西区外境内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和《广西利用外资合口径统计办法》,从自治区外、国(境)外引进的各类直接投资,包括以货币、实物、技术等作为投资,但不包括国家*策性贷款和*府直接投资。

第十条对自治区各级财*资金已奖励过的项目不重复奖励。同一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已经备案奖励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的,不再奖励项目业主。

第十一条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招商引资激励的具体实施细则。

各市、县(市)人民*府、园区管委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园区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

年12月31日;届时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正式激励办法或废止本办法。8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同时废除。

下步工作要点

(一)调整充实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领导及成员。

(二)开展好桂粤合作驻点招商大行动,力争引进一些高新科技项目和现代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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