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表彰为
第十一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
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在自治区*委、自治区人民*府和广西*区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中央*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团结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做好拥*优属、拥*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民团结,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了国防和*队现代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双拥工作不断深入持续发展,自治区计划于年“八一”前召开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经各地各部队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命名表彰为第十一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双拥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磊、伍晓生
联系—
传真号:—
电子邮件:guangxiyy
s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