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
年3月至12月,我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享受标准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我州现行失业保险金的80%即元执行;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我州现行失业保险金的50%即.5元执行。
三、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到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以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一)网上申领
网上办理平台: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