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县城规划区建筑拆除现场
年7月20日,由副县长孔红永同志带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县城乡公共服务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邛溪镇人民*府和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开展基本建设用地上的依法强制征收工作,拆除了位于县城哈拉玛桥北侧的规划区内的一幢楼房建筑余平方米,平房房屋9间余平方米,围墙物20余米。
图为:联合工作组在县城规划区建筑拆除现场
据悉,此次行*强制征收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系在拆除前进行断水、断电等准备工作和相关手续完毕后方才进行拆除工作的,为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的污染,县委、县*府派出消防大队官兵及消防车辆采取喷射高压水柱的方式为拆除现场降尘及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
图为:消防车辆为县城规划区建筑拆除现场喷射高压水柱
位于县城哈拉玛桥北侧的该建筑物群,修建于年左右,建筑风貌老旧,且位于规划交通要道处。按照《红原县县城城区整体规划》的要求,此处将会被改造成县城滨河路延伸段的道路。
此次拆除为红原县城规划区规划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县*府副县长孔红永说,红原县采取和谐拆建、人性化拆建的手段,强力而有效的推进了红原县城规划区规划执行工作的进展,要完成今天红原县城规划区规划执行工作,还需要靠更多的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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