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在省委*法委的牵头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省司法厅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四川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活动。实行省级部门牵头统筹、市(州)组织协调、县(市、区)具体实施的三级工作运行机制,和统战、司法行*、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四方参与工作机制。3年来,累计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次)赴33个县(市),开展活动场(次),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用品5万余件,提供咨询及服务余人(次),捐献各类物资百万余元。
“讲一讲”
服务团坚持“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有机结合,突出宪法核心,深化民法典、刑法、国家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权威。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结合农牧民群众等不同群体特点,因人施教、分类施教。重点宣讲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应知应会、急需常用的法律法规。
服务团还多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同时组织参加庭审旁听和学习考察。此外,省司法厅组织编写了涉及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宣讲课件。累计编印《“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普法宣传读本8套4万余册,刻录普法视频余套。
“帮一帮”
省司法厅制定了《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实施方案》,整合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资源,与34个县(市、区)签订为期3年的法律援助对口帮扶三方协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提供咨询、代书人(次)。
并采用*策倾斜、“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内地律师事务所到民族地区设立分所11家,代理案件件,提供咨询和服务人(次),为当地留下一支带不走的法律服务队伍。
积极争取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川涉藏地区服务人数,3年来累计有15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我省涉藏地区开展法律服务。此外,进一步重视对当地法律宣讲人才的培养,在各类藏文学校和“9+3”学校中增加法治课程比重,培育一批熟悉了解法律知识、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法律明白人”。
“实打实”
同时,服务团开展了“实打实”的法治扶贫。将法治服务和助力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慰问贫困户、助学贫困生等活动。
省司法厅指导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积极落实对新龙县、白玉县法治扶贫任务,累计捐助扶贫资金.5万余元,购买73.6万余元的助农产品。为帮助红原县龙日乡特困户家庭购买牦牛,组织律师发起“铁牛经济”募捐倡议,募集善款6万余元;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帮助道孚县热瓦村余名村民收回亩农地;医院为帮扶地群众提供眼科、内科等方面的医疗义诊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服务团还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现代信息传媒技术,规划建设远程视频法律服务联系点,实现内地律师与当地群众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交流,将专业法律资源从“千里之外”变成“咫尺之间”。在壤塘县、白玉县等地远程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良好,为当地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场(次),服务群众余人(次),解决法律纠纷30余件(次),受到广大观众的肯定和好评。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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