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公安“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件系列展播
我为群众办实事
护旗是使命整顿是措施服务是宗旨连日来,红原公安克服工学矛盾,积极主动作为,旨在实现将教育整顿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效果,夺取了“护旗2号”专项行动阶段性胜利!系列战果如下:
01邛溪派出所缉枪治爆添战果3月27日,红原县污化处理厂员工华某在从若尔盖返回红原途中,在一厕所内捡拾“仿54式”手枪1支,弹夹1个,子弹1发。华某说:缉枪治爆宣传我们都清楚,枪支社会危害性都知道,所以我交给公安机关我放心!
02江茸中心派出所查处*博案1起,行*罚款4人3月31日,江茸中心所巡逻民警在辖区日阿曲防洪治理一标段院内发现,陈某等4人以斗地主方式参与*博,该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分别给予陈某等4人作出贰百元罚款的行*处罚。
03龙日派出所查处一起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案,行*罚款4人4月3日,龙日派出所在对久马高速7-5分部突击检查时,发现景某等6人未如实登报个人信息,该所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景某等6人给予贰百元罚款的行*处罚。04色地派出所查处*博案1起,行*拘留5人4月6日,色地派出所经工作发现,色地镇措降路一居民住宅内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博。除现场收缴*资1120元,销毁麻将机1台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红原县公安局分别给予尼等3人参与*博(行*拘留5日),刚某1人提供场所(行*拘留5日),洛某1人携带管制器械(行*拘留5日)行*处罚。
05壤口派出所查处1起火灾隐患场所违规吸烟案,行*罚款3人4月8日,壤口派出所在夜间巡逻工作中,在位于X段,发现刘某等3人在具有火灾隐患高风险区域违规吸烟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该所分别给予刘某等3人200元罚款的行*处罚。
06邛溪派出所查处一起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案,行*拘留3人4月11日凌晨3时许,邛溪镇霞穹中街“念青印象”某酒吧内发生一起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案。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制止了事态扩大。经查:欧某等5人在该酒吧内分两桌喝酒,后因口角发生矛盾,最终引发结伙殴打。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轻微伤。红原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欧某、索某分别处以行*拘留12日并处700元罚款的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拉某处以拘留3日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华某、德某分别处以300元罚款的行*处罚。
07邛溪派出所挡获甘J籍被盗机动车1辆4月12日,邛溪派出所巡逻民警在邛溪镇热多村某院内发现一辆白色起亚牌可疑轿车,经核查比对,该白色起亚K2牌轿车(原车牌号:甘JC9809,车辆所有人为胡亮亮)系2015年7月20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立案被盗车辆。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08江茸派出所缉枪治爆添战果4月12日,江茸乡辖区居民索某主动上缴一支火药枪至江茸中心派出所。索某表示:听到*府、派出所给我们宣讲缉枪治爆*策,我也晓得其中的危害,所以交给你们保管是最好的。
094月以来,“减量控大、平安出行”交通违法数据如下:违停1109起、闯红灯199起、超速218起、无证驾驶28起,货车三超一疲劳428起。
来源:指挥中心
编辑:宣传室
审核: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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