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医保局+财*局+税务局
联合发文
关于年阿坝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部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2号)规定“确保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经研究,现就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年红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由*府主导、税务主体、医保协助共同完成,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与上年相比不降低。
缴费标准
年红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第一档:元/人?年
第二档:元/人?年
缴费时间
年红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
年9月1日至年1月15日
缴费方式
1、乡镇、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2、银行代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方式实现社保费代扣业务。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含代扣档次的设置)可通过合作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柜面)、税务非接触式缴费(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四川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