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牛集团)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11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函件,对公牛集团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公牛集团在公告中回应称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水平。同时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牛集团发布的公告。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
公牛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