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
生态环境司法大保护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将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红原县公安局*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从严从重打击涉野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起。
年5月中旬,红原县公安局刷经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涉林、涉野、涉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从刘某家中冰柜里发现疑似野生动物一只(皮毛已被剥离,无头颅,蹄上附有少量皮毛)。
经刘某供述,该野生动物系年12月底以非法渠道获取,无法提供相关手续。经聘请国家专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野生动物为马麝,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刘某(男,现年69岁,自贡市富顺县人)已构成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目前,红原县公安局对该起案件已立案侦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GUIDE
马麝
马麝(别称:香獐、马獐、麝),是麝科、麝属的动物。马麝是麝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雌、雄均无角,头形、耳狭长,雄体具月牙状上犬齿,雌体腹部无麝香。背部沙*褐色或灰褐色,背毛粗而脆,腹、腋下毛细长耳柔韧。
马麝晨昏活动,白天休息,生性多疑,行动灵活,迅速敏捷,反刍,性情孤独,营独居生活方式,每年12月中、下旬进入交配期,每胎1-3只,栖息在海拔-m的针叶林和高山灌丛里,分布于不丹、中国、印度、尼泊尔。
来源:森警大队
编辑:*工宣传室
审核: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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